當談及上帝的幸福時,通常會說上帝在享受祂自己、在完美地觀看、無限地愛慕並喜悅祂自己的本質與完全中,是無限幸福的。因此,必須假定上帝永恆地、持續地擁有一個最完美的自我觀念,彷彿一個祂自己的精確形象與表徵,永遠呈現在祂面前並被實際觀看。由此產生了神性中一個最純粹、最完美的行動或能量,這就是神聖的愛、滿足與喜樂。上帝對祂自己的認識或觀看,必然被理解為與祂單純的直接存在有所區別。必須有某種東西與我們的反思相對應。我們反思自己的心靈時,反思本身帶有某種不完美。然而,如果上帝觀看祂自己,並從中獲得喜悅與快樂,祂就必須成為祂自己的客體。這其中必須存在一種二重性。有上帝,也有上帝的觀念——如果將純粹屬靈的觀念稱為「觀念」是恰當的話。
如果一個人能對他心靈中發生的一切,對所有觀念和活動的系列,在秩序、程度、環境各方面,以及在任何特定的過去時間段(例如過去一小時)內,都擁有絕對完美的觀念,那麼他實際上就等於在所有意圖和目的上,重新經歷了過去一小時的自己。如果一個人能夠透過反思,完美地沉思他心靈中一小時內的一切,如同它存在時的樣子,並且在它首次直接存在於那裡時同時沉思;也就是說,如果一個人對每一個思想在它存在的那一刻或那些時刻,以及對每一個活動在它存在的那段時間內,都擁有完美的反射性或沉思性觀念,並持續一小時,那麼這個人在那段時間內實際上將是兩個人,他確實會是雙重的,他會同時存在兩次。他對自己的觀念將會是另一個他自己。
請注意,我所說的對我們心靈中發生之事擁有反射性或沉思性觀念,並非僅指意識。一個人對自己擁有觀看、反射性或沉思性觀念,以至於能喜悅於自己的美麗或卓越,與單純的直接意識之間存在巨大差異。或者,如果我們所說的「意識到我們心靈中之物」除了單純地存在於我們心靈中之外還有其他含義,那它不過是一種透過反思來觀看或沉思所發生之事的能力。
因此,正如上帝以完美的清晰、豐滿和力量理解祂自己,觀看祂自己的本質(其中沒有實體與行動的區別,而是完全的實體和完全的行動),上帝對祂自己的那個觀念,絕對就是祂自己。這種對神聖本質的表徵,就是神聖本質的再次呈現:因此,上帝對神性的思考,必然會產生。由此,另一個位格被生出,那是另一個無限、永恆、全能、至聖的上帝,是同一位上帝,是完全相同的神聖本質。
這位位格就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格,是上帝的獨生愛子;祂是上帝對祂自己所擁有的永恆、必然、完美、實質性且位格性的觀念;而聖經的話語似乎充分證實了這一點。
沒有什麼比聖經對上帝之子的描述更為契合了,祂具有上帝的形像,是上帝精確而完美的形象與表徵:林後 4:4 「免得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;基督本是上帝的像。」腓 2:6 「祂本有上帝的形像。」西 1:15 「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。」來 1:3 「祂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,是上帝本體的真像。」
基督被稱為上帝的面(出 33:14):原文中的「臨在」一詞(英王欽定本)意指面容、外貌、形狀或顯現。那麼,對於上帝而言,還有什麼能比上帝對祂自己完美的觀念更恰當、更合適地被稱為「面」呢?透過這個觀念,祂每時每刻都能觀看祂自己的本質:這個觀念就是上帝的「面」,上帝看見它,如同人照鏡子看見自己的臉一樣。這是上帝永恆地向自己顯現的形狀或外貌。原文詞根的意思是「看」或「觀看」:那麼,上帝以如此卓越的方式所看或所觀看的,還有什麼能比祂自己的觀念,或祂所觀看的那個完美的自我形象更甚呢?這就是上帝臨在中卓越之處,因此被稱為上帝臨在或面容的天使(賽 63:9)。然而,上帝之子是上帝永恆而完美的觀念,這一點在上帝的話語中還有更明確的啟示。首先,基督被稱為「上帝的智慧」。如果聖經教導我們基督與上帝的智慧或知識是同一位,那麼它就教導我們祂與上帝完美而永恆的觀念是同一位。正如我們已經觀察到的,它們是同一位,我想沒有人會否認。但基督被稱為上帝的智慧(林前 1:24,路 11:49,比較太 23:34);而且基督在箴言書中,尤其是在第八章,以「智慧」之名說了多少話啊。
作者: 喬納森·愛德華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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